1)国家支持性政策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也是仅次于粮食的第二大农作物。因此,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良种补贴、棉花收购信贷、出疆棉移库费用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持续性支持政策,大力扶持行业发展。每年棉花年度之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和农发行七部门一般会联合召开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对新棉花年度的市场供应、收购组织、信贷安排等方面的政策做出具体安排。
2012 年3 月8 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 号),《意见》中提出支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基础设备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高标准基本项目的建设,并且提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意见》还提出加大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力度,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满足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该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发展,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中央财政2002 年起设立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实施棉花良种补贴政策。2007年,中央财政拿出5 亿元对选用棉花良种种植的棉农实施每亩15 元的补贴,补贴范围覆盖湖北、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南、新疆共8 个省区;在继2009 年确定良种补贴全覆盖之后,2010 年3 月3 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2010 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3 号),再次提出棉花良种补贴,继续在全国31 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为积极支持棉花收购,确保不因收购资金供应出现区域性农民“卖棉难”,农发行作为涉棉准政策性贷款的主要发放主体,在每个棉花年度开始时均会出台专门文件部署相关工作。2010 年9 月17 日,农发行发布《关于做好2010 棉花年度收购信贷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资金测算,及时制定信贷计划,保证棉花收购资金足额到位,优先支持中央和地方政府纳入“保供稳价”体系、承担调控任务的骨干企业,择优支持资信好、抗风险能力强的龙头加工和收储企业。
由于新疆棉花远离内地销区,移库成本较高,财政部2008 年6 月13 日发布了《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出疆棉的移库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出疆棉,不分品级和长度,中央财政每吨定额补贴400 元。2011年12 月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157 号),将“十二五”期间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提高到500 元/吨。
这些支持性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棉花的生产、流通,为整个棉花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骨干棉花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国家保护性制度为棉农与涉棉企业提供了有力保护
棉花作为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关系着约4600 万户、1.2 亿棉农的生计,为了保护棉农的利益,国家对棉花实行一系列保护性制度,主要体现在计划性收储制度,以及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制度。
我国对棉花实行计划性收储制度,根据棉花市场的价格波动和基本供需状况,特定情况下采取收储措施来维持棉花价格稳定,保护棉农及涉棉企业的利益。2008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大宗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国家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实施收储270 万吨棉花的政策,每吨12,600 元,很好地稳定了棉花市场。2012 年2月29 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公布了《2012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计划从2012年9 月1 日至2013 年3 月31 日在全国13 个棉花主产区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按照收储预案,新疆、山东等13 个棉花主产省(区、市)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20,400 元,比上一年度收储价格提高了600 元/吨,采取不限数量敞开收储,同时提出,收储实施范围和棉花品级要求可在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研究后调整。在棉花即将播种的关键时刻发布收储预案,相当于为2012 年棉花年度新棉划定收购价,我国2011 年和2012 年连续两年由八部委联合发布棉花收储预案,实施不限量保低价棉花收储政策,预示了国家正在将收储措施常态化,由原来的临时干预性政策收储向常态规范化收储趋势发展。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于稳定棉花种植面积和收购价格,另一方面消除了临时性收储政策可能产生的过度干预市场、影响涉棉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棉农和涉棉企业利益,保障棉农种棉积极性,稳定棉企的生产,促进国内棉花市场健康平稳的运行。
同时,为应对其他国家对棉农进行的大量补贴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较低境外棉价的冲击,我国坚持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制度,以保护国内棉农利益不会因为大量棉花进口和国外较低棉价而受到损害。
(3)下游纺织行业稳步发展
2012年1-12月,我国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20370家。1-12月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累计完成工业销售产值31995.96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0.58%,比去年同期增长率下降15.38个百分点。12月份当月全行业销售产值达3093.97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6.13%。
统计数据显示,1-12月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9408.69亿元,同比增长13.31%,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4.17个百分点;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业1-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995.9亿元,同比增长10.48%,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82个百分点;麻纺织业1-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423.28亿元,同比增长13.69%,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4.89个百分点;丝绢纺织及精加工业1-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115.88亿元,同比增长15.98%,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88个百分点;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1-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623.94亿元,同比增长7.82%。
12月当月,分子行业来看销售产值情况: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867.17亿元,同比增长17.71%;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业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05.01亿元,同比增长20.49%;麻纺织业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42.09亿元,同比增长15.57%;丝绢纺织及精加工业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17.45亿元,同比增长22.17%;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制造业12月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46.24亿元,同比增长-1.4%。
未来随着全球经济的稳步企稳,预计棉布产量将回归到正常增幅区间。从中长期来看,我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纺织大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变化,纺织行业在中长期内仍将保持稳步发展。下游纺织行业的稳步发展必将推动棉花需求的持续稳定,从而为棉花加工流通行业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4)上游棉花种植领域组织性提升
2007 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极大的促进了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在棉花领域,业内的加工流通企业按照 “公司十基地十专业合作社十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主导建立棉花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提供良种,推行集中连片种植和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提升了上游棉花种植领域的组织性,提高了棉农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棉花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从而一方面提高了加工流通企业掌控棉花资源的能力,一方面提高了棉花质量和棉农收益,有力的推动了棉花加工流通行业的持续发展。